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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信息将用于以本协会网站为首的中央区观光协会的观光信息的发送。
●关于刊登的可否,因为会根据刊登基准进行选定,所以有可能不刊登。主要标准如下。
1)在中央区内举办(本协会或本区主办的除外)
2)面向一般人的内容,是有助于观光的活动和事业。
不能刊登商品的单纯的宣传、特定的行业和经营者的广告等。
3)期间限定活动(不是设施的服务)
※其他刊登时的注意事项
・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法律、命令、条例等法令的内容
・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包含特定的政治或宗教主张的
・妨碍本协会运营的内容、损害信用或侵犯财产的内容,或者对他人或本协会造成不利影响的一切内容
・侵犯他人财产、隐私或肖像权的内容,或者有可能侵犯他人财产、隐私或肖像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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